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1-27 10:10:34 點閱:89
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
記得!記得!記得!
1.投保
2.掛牌
3.滿14歲